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电梯采购项目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3-13 浏览次数:754
1.项目简介
1.1项目名称: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电梯采购项目。
1.2 采 购 人:本项目采购主体为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,合同主体为: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。
1.3 项目概况: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电梯采购。
2.采购说明
2.1 采购方式:询比采购。
2.2 资金来源及比例:100%来自企业自筹。
2.3 采购范围: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清单。
2.4 品牌范围:三菱、通力、蒂升。
2.5 合同包划分:1个采购包。
2.6 最高限价:人民币388万元。
2.7 交货期: 自甲方下单之日起30天内设备进场,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安装完毕。
2.8交货地点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以北、庐州大道两侧,具体详细交货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3.供应商资格条件
3.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:
(1)资质最低要求:
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②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商,投标人必须取得以下证书之一,且证书在有效期内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,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(含安装、修理、改造),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(生产)许可证》(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(修理)许可证》(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)。
(2)业绩最低要求:
至少提供3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,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电梯设备供应合同业绩(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)。
业绩证明材料要求:
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;
②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内容的(如合同金额、合同签订时间、供货内容等),则须提供业主单位(甲方)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③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含多项材料(设备),则合同中应能体现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(设备)的内容和金额,无法体现的,须提供供货单据、供货发票、业主验收单等能证明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,否则业绩不予认可。
(3)信誉要求最低要求:
①未被责令停业,暂扣或吊销执照,或吊销资质证书;
②未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)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④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⑤在近三年内(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)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(如有)未有行贿犯罪行为。
⑥其他要求: / 。
3.2 联合体: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3.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,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。
4.询比文件的获取
供应商须在“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”(网址:http://www.ahjggroup.com)“招标公告”栏目了解项目信息、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(含澄清、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)。咨询电话:0551-62265211、13866130523。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,供应商应及时关注、查阅。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
5.响应文件的递交
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月17日14时30分,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08室。
6.响应文件启封
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,采购人将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12室职工书屋(地点)现场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。
7.响应保证金
响应保证金的金额:
本项目响应保证金: / 元(大写: / )。
若采用电汇(转账)形式,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所示账户,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,否则无效。
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:
户 名: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 工行合肥蜀山支行
账 号:1302012119200034038
付款备注:BH202437号地块电梯响应保证金
上述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,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,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,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备注:
(1)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:
①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: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。
②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上述账户,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。
(2)中标公示后,在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,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%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合同总价5%的银行保函。
8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采购公告在“ 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”(网址:http://www.ahjggroup.com)“招标公告”栏目中发布。
9.采购人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
邮政编码: /
联 系 人: 余工、方工
电 话: 13866130523、15256002215
电子邮箱: /
1.项目简介
1.1项目名称: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电梯采购项目。
1.2 采 购 人:本项目采购主体为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,合同主体为: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。
1.3 项目概况:合肥市包河区BH202437号地块电梯采购。
2.采购说明
2.1 采购方式:询比采购。
2.2 资金来源及比例:100%来自企业自筹。
2.3 采购范围: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清单。
2.4 品牌范围:三菱、通力、蒂升。
2.5 合同包划分:1个采购包。
2.6 最高限价:人民币388万元。
2.7 交货期: 自甲方下单之日起30天内设备进场,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安装完毕。
2.8交货地点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以北、庐州大道两侧,具体详细交货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3.供应商资格条件
3.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:
(1)资质最低要求:
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②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商,投标人必须取得以下证书之一,且证书在有效期内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,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(含安装、修理、改造),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(生产)许可证》(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(修理)许可证》(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)。
(2)业绩最低要求:
至少提供3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,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电梯设备供应合同业绩(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)。
业绩证明材料要求:
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;
②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内容的(如合同金额、合同签订时间、供货内容等),则须提供业主单位(甲方)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③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含多项材料(设备),则合同中应能体现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(设备)的内容和金额,无法体现的,须提供供货单据、供货发票、业主验收单等能证明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,否则业绩不予认可。
(3)信誉要求最低要求:
①未被责令停业,暂扣或吊销执照,或吊销资质证书;
②未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)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④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⑤在近三年内(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)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(如有)未有行贿犯罪行为。
⑥其他要求: / 。
3.2 联合体: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3.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,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。
4.询比文件的获取
供应商须在“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”(网址:http://www.ahjggroup.com)“招标公告”栏目了解项目信息、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(含澄清、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)。咨询电话:0551-62265211、13866130523。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,供应商应及时关注、查阅。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
5.响应文件的递交
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月17日14时30分,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08室。
6.响应文件启封
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,采购人将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12室职工书屋(地点)现场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。
7.响应保证金
响应保证金的金额:
本项目响应保证金: / 元(大写: / )。
若采用电汇(转账)形式,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所示账户,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,否则无效。
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:
户 名: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 工行合肥蜀山支行
账 号:1302012119200034038
付款备注:BH202437号地块电梯响应保证金
上述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,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,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,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备注:
(1)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:
①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: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。
②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上述账户,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。
(2)中标公示后,在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,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%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合同总价5%的银行保函。
8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采购公告在“ 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”(网址:http://www.ahjggroup.com)“招标公告”栏目中发布。
9.采购人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
邮政编码: /
联 系 人: 余工、方工
电 话: 13866130523、15256002215
电子邮箱: /